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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:眼熟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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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年初十。

宜:嫁娶,乔迁;

忌:动土,出仕,祭祀。

“俺五爷,里面请,里面请!”男人一身黑亮笔挺的西服领带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喜悦,胸前别着大红色胸花,花穗上书着俩字“新郎”!

新郎是村里的一个苦命孩子,父亲在自己小学时去世,没两年,娘也改嫁了。所幸,兄长也已十六五岁,可以早早出去。这个弟弟也被奶奶撮合着,过继到无嗣的叔父名下。

叔婶早已结婚十多年,俩人都三十多岁了,但一直没有子嗣的消息,名医求了不少,偏方也喝了多年。可愣是奇了怪了,没有半点子嗣的迹象。

老娘着了急,见二儿子无嗣,大儿子早走,就连这大儿媳妇也跑了。还好剩下俩孙子,大孙子早早到了出去的年纪,这二孙子却还年幼,倒不能没人帮扶着呀!

这惦记着,便惦记到无嗣的二儿子身上了。

你无嗣,你疼老婆。行!那你把你侄子过继到身下,总没错吧。

就这样,全村人吃了席,还上小学的二孙子又多了个爹。

老太太心里的石头也总算落了地。

嘿!可真巧啊!这没两年呢,这石头肚子的二儿媳妇居然怀了。这可把二儿子高兴坏了,倒是苦了这多难的二孙子,好家伙,又没爹了。

老太太也傻眼了,这咋办呀。谁知道十多年不下蛋的母鸡,居然还能怀崽。是喜事啊!大喜事!可二孙子咋办啊?!

有了自己的亲儿子,哪还认过继的儿子啊!

不,是过继的侄子。

二儿子翻脸了,翻脸得彻底。

读什么书呀!有那时间不如给你婶子捡点柴,烧个锅。

孩子出生没俩年,那过继的侄子更是活得像狗一样,连个馒头都没有。

老太太管了几次,也没办法了。索性眼一闭,当个庙里的菩萨,也不过问了。

村里人见小家伙可怜,倒是经常帮衬着。二孙子也算是吃村子里的百家饭长大的,就这样混俩年,忽然觉得不行,跟着回村的兄长出去闯去了。

出去的时候也才十四五岁的年纪,两三年回来一趟,回来也就兄弟俩人呆两天便又跑出去了。

就这样,七八年的时间,兄弟俩便在老家盖起了小楼房,买了小轿车。

如今这不起眼的小家伙更是娶了个外地媳妇回来,那可把村里的老骨头们热闹起来喽。

出息,有出息!

没爹没娘的,能做到这份上,可真是大出息了。要知道,他走的时候除了两块宅基地外,可是啥都没用。

特别是这孩子还知道感恩,瞧,当年帮衬了些的,这喜席上可都到齐了,就连早就改嫁的娘都请来了。

嘿嘿,唯独那俩名义上的爹娘没到。

老骨头们更热闹了,大谈资啊!当年的那点破事大家可都瞧得一清二楚。虽然没人当面提,可底下蜂鸣似得议论声,显然大家都把那些陈年旧事扒得一干二净。

新郎官今个心里别提多畅快了,当年叔婶的嘴脸,自己可算是看得明明白白!嘿,当年过继的时候还说什么当亲儿子养,呵,还不如他干儿子呢。

猛然瞧见了外面来的一拄拐老人,慌忙上前搀扶着。他是没上几年学,但眼前这位三爷是他上学的老师。

老教师心善,瞧不得娃子吃不着饭,当年自个混饭吃的时候,就属在他家呆得最多。这瞧见了,只是要上前恭候着。更何况...

“俺三爷,小梦没来?”新郎官小心得搀着老人进了里堂。

“唉!他身体不好。尤其是过年烟气大,他受不了烟气儿。”老人说起自己的小孙子也是心里发愁,但见娃子想让他坐里堂,还是摆摆手。

“我做外面就行,也能跟你五爷他们说说话,里堂应该你俩亲戚坐。”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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